2019十月份

校長的話

恩上加恩

許愛琳

「恩」如果作為名詞,本來意思是「恩惠」,也可以是「美好」。如果作為動詞就更有趣:一方面可以是「給予別人幫助」,另一方面也可以是「感謝」。事實上,無論是給予別人幫助,或接受恩惠 ,或是接受別人的恩惠,其實都是一件美好的事。

記得數年前開始旅居加國,第一次經驗氣溫驟降的深秋,加上舉目無親,鄉愁自然湧上心頭。猶記得當年第一次在異地準備度過感恩節,還未及融入當地文化,故無心思也無廚藝去預備烹調火雞過節。正當我們一家準備俏俏地讓節日擦身而過之際,一位朋友在當天早上邀請我們晚上到他家吃火雞。我們有幸能與其他人一起過節當然喜出望外,但由於事出突然,我們來不及準備甚麼,只是帶了少許水果便去應約,現在想起來也有點不好意思。當晚的火雞固然美味,但最令我難忘的,是朋友無私的分享,讓我們在冰冷的深秋也感受到絲絲暖意,知道人間有愛。而這份愛,是因為朋友本著從上帝而來的慈愛。

一般人都不喜歡受人恩惠,如能力所及,都想用自己的勞力賺取生活所需。聖經傳道書 5:19這樣說:「上帝不單給人財富,也叫他能吃能喝,享用自己所當得的,並在勞碌中得到快樂,這都是上帝的恩賜。」一般人都很努力工作,為的是想多賺一點,讓家人可以豐衣足食,安居樂業。但人可以享受從勞碌得來的快樂,其實並不必然。

記得多年前一位舊同事在午膳時間一邊享受著飯後小食,一邊聽著另一個同事說的笑話,突然一粒乾果卡在咽喉中,令她幾乎當場窒息休克。可幸在場有懂得急救的同事立即搶救,最後才幫她將乾果吐出,跨出鬼門關。一個凡人竟然這麼容易被一粒小小的乾果置諸死地,又怎可為自己能擁有甚麼誇口?人能在勞碌得來的快樂,都是上帝的恩賜。

在這個感恩節,願我們都能為自己所遇到的人和事感恩,因為無論施與受,在上帝眼中都是美好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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